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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文件答疑、澄清通知
編號:SZZX-202102SZ-006002001
各投標人:
經研究,對咸寧市經一路、緯一路市政工程(二次)(項目名稱)咸寧市經一路、緯一路市政工程(二次)(標段名稱)施工招標文件,作如下澄清:
項目負責人任職期間每月常駐施工現場澄清為“不得少于28天”。
特此澄清!
湖北嘉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2 年7月4日